???????大學生勤工助學每月不超40小時
???????本報濟南8月17日訊 17日,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聯合制定的《山東省高等學校學生勤工助學管理實施辦法》公布,該辦法對我省高校組織和管理大學生勤工助學進行了詳細規(guī)定,其中包括學生參加勤工助學的時間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
???????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辦法所稱勤工助學活動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助學活動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和管理。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學生打工。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下設專門的學生勤工助學管理服務組織,具體負責勤工助學的日常管理工作。學生參加勤工助學的時間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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