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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只因不聽話 老師狠摔4歲女童》追蹤
身為兒童康復服務中心的老師,本應為特殊兒童提供更多的關愛與幫助,但20多歲的許立歡卻因孩子不聽話,將4歲幼女瑤瑤(化名)提起摔倒在地,并做360度翻轉,致其頭部撞地成重傷。(信息時報今年9月28日A30版報道)昨日,許立歡被控故意傷害罪在番禺區(qū)法院沙灣刑事第一審判庭過堂,被害女童父親等人參加了庭審。許立歡對指控事實供
事件:4齡童不聽話被摔成重傷
據指控,許立歡原系廣州市番禺區(qū)子惠兒童康復服務中心的老師。7月2日早上10時許,許立歡在該服務中心二樓體育室上課期間,因4歲的女童瑤瑤做運動不配合(見圖一),許立歡先是拉起瑤瑤的雙手將其凌空吊起(見圖二),快速向后摔在地上(見圖三),還上前踢了一腳(見圖四),而后又拉起瑤瑤的雙腳原地做360°翻轉(見圖五、圖六),致瑤瑤的頭部撞在地上昏迷不醒(見圖七)。發(fā)現(xiàn)情況不對后,許立歡與該中心其他老師將瑤瑤送至醫(yī)院治療。經法醫(yī)鑒定,瑤瑤的損傷程度為重傷。
據瑤瑤父親介紹,經過手術治療,瑤瑤略微有些恢復,但還需要進一步治療。到目前為止,許立歡的家屬僅墊付2萬元醫(yī)藥費,該中心則稱已無力再墊付更多的資金,希望能得到社會愛心人士的幫助。
被告:當時心情太急躁失手所致
庭上,許立歡對指控的事實供認不諱,且面露悔意。她辯稱,當時因為心情急躁,才失手導致瑤瑤受傷。她還“報料”:其他老師也有過類似的行為,也經常打學生,但沒有造成什么傷害,因此當時她沒有考慮將瑤瑤甩出會有什么后果。她反而認為,這樣做會令學生對自己更加“敬畏”。
許立歡在庭審中稱,她到該中心工作僅1個月左右,當初應聘的是保育員工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半個月后,她開始教體育,中心也沒有對她做過相應培訓。她多次強調,自己并沒有想過要故意傷害瑤瑤,而是失手所致,平日里她對瑤瑤也非常好。對于悲劇的發(fā)生,她很是后悔。
檢方認為,鑒于許立歡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建議從輕處罰。
學校:老師打學生會受重罰
子惠兒童康復服務中心主任譚添尹昨日向記者表示,該中心招聘老師主要考慮其學歷和愛心,許立歡平時表現(xiàn)比較好,但她尚處于試用期,需考察合格后才能簽合同。
對于許立歡所說的其他老師也有體罰學生的行為,譚添尹辯稱,中心對老師獎懲嚴格,老師打學生會受到重罰。同時中心有視頻監(jiān)控,可供家長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