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號: 43 網友: 留言板 標題: 請恢復被強制下崗的老員工的工作權利 問題: 我們是部分被迫內退的職工代表,今天給黨委寫信要求恢復工作權利,得到應有的收入和尊重。 2000年開始,我們青島農行根據總行文件實行職工提前5年辦理內退工作,部分員工實行了內退,并正常辦理了離崗手續(xù)。當時,員工之所以能夠自愿內退,是因為分行的政策良好:一是因為內退收入差距不大,收入水平占在職員工的近90%。二是照顧子女入行當合同制職工,解決了部分員工子女就業(yè)難的的問題。當時員工對內退工作基本沒什么異議。 但是,近年來隨著收入差距的拉大和照顧子女就業(yè)政策的取消,員工已經不愿內退。特別是近兩年內退人員的收入已下降到在職員工的五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部分內退員工每月的現金收入只有600多元,下降到了青島市政府規(guī)定的居民“最低收入水平”之下,并且分行強迫員工內退的態(tài)度更加強硬。在此情況下,員工的反對情緒更加嚴重,因而爆發(fā)了今年3月份多個支行內退員工集體上訪的事件。 雖然分行最近給我們長了幾百元工資,但這比起我們在工作崗位上的收入來講是少之又少,并且長點工資并不是我們的愿望,我們的要求是恢復工作的權利,讓我們用辛勤的勞動來賺取應有的勞動報酬。 總行關于內退的相關文件自始至終強調“員工自愿申請”,是非常合理合法的,與國家《111號文件》、《勞動法》、及退休政策女55歲,男60歲都是相符的。特別是去年總行在職工代表大會上就內退問題專門對青島進行了“提案答復”,進一步強調必須是自愿申請,并指出了“內退加大了成本”、“職工意見很大”等問題,但我行確一直不執(zhí)行,并且沒將總行的答復向職工告知,仍然實行“強行逼退”。據調查,全國農行系統沒有象青島分行這樣“逼退”的了。內退應該是自愿申請,而我們多數人是先“下崗”后簽字的,簽字不是自愿而完全是被逼無奈?,F在,分行在員工距離退休差5年就先停發(fā)了工資只發(fā)離崗補貼,造成既成事實,層層跟蹤施壓,死纏爛打,讓職工無可奈何的含淚簽字。我們從來就沒有申請過,申請書是分行人事處編寫的并打印好了的。對拒不簽者強行剝奪工作崗位,逼迫回家。 現在,我們找到了總行對我們行的提案答復。分行將總行對內退員工的回復為什么不及時傳達到員工?總行有明文答復內退政策可以暫告一段落,為什么青島農行卻硬要一刀切逼著員工內退?在一個物價飛速增長的今天,在農行業(yè)務突飛猛進的今天,農行的內退員工是否享受到了改革開放帶來的成果?請農行領導再認真研究總行的政策。我們強烈要求分行依法恢復我們工作的權利,讓我們回到原崗位工作。 青島農行被強制內退員工 嘉賓答復: 目前分行員工到齡內退是按照總行農銀發(fā)[2000]29號文件有關精神執(zhí)行,總行還沒有廢止員工內退制度,我行根據總行政策及本行實際情況也還在延續(xù)執(zhí)行。分行黨委對內退人員生活費水平一直比較關注關心,從2010年起已經連續(xù)三年調增了內退員工的生活補貼,至目前內退員工平均生活費水平已經達到在職員工平均工資水平的60%左右,確保了內退人員生活水平不斷提高。 貼號: 23 網友: 留言板 標題: 青島農行剝奪老員工的工作權利 問題: 青島農行剝奪老員工的工作權利,強制老員工內退,是嚴重違反了勞動法,請問行長,你們如何糾正這種錯誤行為? 嘉賓答復: 目前分行員工到齡內退是按照總行農銀發(fā)[2000]29號文件有關精神執(zhí)行,總行還沒有廢止員工內退制度,我行根據總行政策及本行實際情況也還在延續(xù)執(zhí)行。分行黨委對內退人員生活費水平一直比較關注關心,從2010年起已經連續(xù)三年調增了內退員工的生活補貼,至目前內退員工平均生活費水平已經達到在職員工平均工資水平的60%左右,確保了內退人員生活水平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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