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下午,劉女士拿著一盒包裝精美的化妝品來到工商李滄分局樓山工商所,訴說美容給自己帶來的煩惱和不快。 ????原來,劉女士前天上午休息,在經過李滄區(qū)安順路時,兩個長相漂亮的女孩拉住了劉女士,告知劉女士可以在路邊的美容院里免費美容。在免費美容過程中,1名女孩熱情地向劉女士推薦了店內產品并承諾長期使用其產品美容的“神效”。劉女士經不住女孩熱情似火的游說,掏出1960元辦理了一張美容年卡,同時得到了1套化妝品。可是,讓劉女士沒想到的是,在美容后當晚,她臉部皮膚疼痛難忍,癢得難受,非常不舒服。 ????劉女士上門找到美容院推薦自己辦卡的女孩要求退卡,這女孩橫眉冷對,稱美容卡一經售出,概不退回。劉女士又找美容院周經理協(xié)商,周經理也拒不同意劉女士的要求。劉女士聽后非常生氣,于是投訴到樓山工商所。 ????樓山工商所的執(zhí)法人員和劉女士驅車來到位于李滄區(qū)安順路中段的美容院,執(zhí)法人員認真檢查了美容院所售化妝品的外包裝、進貨單據和產品說明書,發(fā)現(xiàn)所經營的化妝品內部標簽和說明書印刷粗糙、顏色深淺不均。執(zhí)法人員當即聯(lián)系了該品牌的青島代理商上門察看,確認美容院銷售的化妝品并非原廠生產的。 ????執(zhí)法人員向該店周經理嚴肅地指出,美容院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guī)定,構成了經銷假冒產品的違法行為。 ????執(zhí)法人員經過對雙方進一步的調查和詢問,認為美容院派出銷售人員以免費美容為由拉攏消費者,其目的是為了達到讓消費者在美容院進行消費。劉女士在其銷售人員的百般誘導和承諾下才花錢辦理了美容年卡。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shù)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方式承擔民事責任。消費者與經營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履行”的規(guī)定,執(zhí)法人員責令美容院周經理按原價為劉女士辦理了退卡手續(xù),賠償劉女士損失費200元整。并將對該美容院經銷假冒劣質商品的行為立案查處。(李濤) |
上一篇:溫情護理謹防"毀容"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