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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案翻案 法官罷官 主審法官和庭長被免職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田立文說,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認為,平頂山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時建鋒詐騙一案時,存在審查不細、把握不嚴等問題,損害了法律的尊嚴和司法的公信力,決定對相關審判人員予以責任追究: 1、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主審法官婁彥偉對案件證據審查不細,把關不嚴,免去其助理審判員職務,調離審判崗位,接受培訓,等候處理。 2、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侯曉宏領導不力,負有主要責任,失職,責令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提請免去侯曉宏刑一庭庭長,接受培訓,等候處理。 3、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任建軍,作為主管院長,主持審判委員會把關不嚴,沒有盡到應盡職責,經商平頂山市委同意,對其停職檢查。 4、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郭保振,作為院長,要對全院負責,干部培訓管理不到位,對其誡勉談話。 5、責成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平頂山市委寫出檢查,對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河南省法院系統(tǒng)通報批評。 另外,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為審判監(jiān)督的上級法院,監(jiān)督指導不力,向河南省委、省政法委寫出檢查報告。 河南高院:此案證據不足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認為,根據現有證據,平頂山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時建鋒犯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主要表現在時建鋒是否參與犯罪,是否與他人共同犯罪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等。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孫振民說,時建鋒詐騙一案的事實認定中,軍車牌照、士兵證等證件來源不清,向收費站出示的車輛通行手續(xù)來源不清以及時建鋒用他人身份證購買車輛的原因也不清楚。 15日22時左右,時建鋒的弟弟時軍鋒投案自首,交代了時建鋒是頂替他入獄等和案件有關的重要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