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伍皓:是正常表達意見的方式,但希望不成為常態(tài) 扔錢風波發(fā)生后,瀟湘晨報記者電話采訪了當事人伍皓。 瀟湘晨報:你怎么看向你扔錢的行為? 伍皓:我覺得這很正常。這是個越來越開放的社會、越來越開放的國家。出現(xiàn)這種情況很正常,是表達意見的一種方式,但是這種行為還是不能成為常態(tài),公眾還是不需要的。 瀟湘晨報:你當時的反應是什么? 伍 瀟湘晨報:你當時演講的主題是什么? 伍皓:主要是“通過善待、善用媒體,達到善管媒體的目的”。我們在云南首先發(fā)起了網(wǎng)絡(luò)發(fā)言人制度,這個還被電視臺評選為影響時代力量的十大事件之一。 瀟湘晨報:你怎么看向你扔錢的人? 伍皓:我至今不知道他們這種舉動究竟是想表達什么。我尊重他們,也尊重他們的行為。 瀟湘晨報:有網(wǎng)友想問,這樣的事情會不會導致出現(xiàn)跨省抓捕? 伍皓:不會的,我們本身就在追求社會溝通,不斷嘗試透明公開,所以不存在跨省的問題。 瀟湘晨報:如果今天扔錢的人演講的時候,給你一個機會,你會不會扔五毛錢給他們? 伍皓:那倒不至于,我素質(zhì)沒有那么低。 瀟湘晨報:有人說你很高調(diào),所以才會出現(xiàn)有人向你扔錢。 伍皓:做事情就要高調(diào),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但是做人必須要低調(diào)。 人民大學主辦方:“他們肯定是有預謀的” 中國人民大學扔錢風波之后,瀟湘晨報記者電話專訪了當時演講的主持人、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院長助理雷蔚真。 瀟湘晨報:扔錢時你在現(xiàn)場嗎? 雷蔚真:我是這個活動的主持人。這是一個學術(shù)交流活動,一個沙龍。當時正好聽說伍皓先生在北京進修,我們就邀請他來與我們師生做一個交流。發(fā)生這事的時候,我正好往后臺走,也就幾秒鐘的時間,有學生告訴我出現(xiàn)了這件事,等我回去看,已經(jīng)結(jié)束了。 瀟湘晨報:現(xiàn)場出現(xiàn)了什么異常嗎? 雷蔚真:當時沒有任何異常,只是他們(扔錢的人)自鳴得意。其實根本沒有,現(xiàn)場很正常,后來的提問也很流暢,大家問了很多問題,有些問題也很尖銳,伍皓先生的回答也很從容。我記得他演講的題目是《政府信息公開與網(wǎng)絡(luò)執(zhí)政》。 瀟湘晨報:你對他們的行為怎么看? 雷蔚真:首先我覺得他們肯定是有預謀的。當時時間很短,就幾秒鐘,有人扔錢,有人拍照,不是預謀好的怎么可能?而且,據(jù)說他們之前到了會場,還拍了照片,在網(wǎng)上有的。他們幾個人突然走進來,然后就跑了,也沒有與我們互動,我們沒有必要對他們的行為有什么反應。我覺得他們甚至都沒有什么其他的目的,就是想自己個人出名,自己炒作。我們這個活動也沒有任何商業(yè)上的或其他的什么色彩,純粹就是學術(shù)交流。如果網(wǎng)友對我們活動或伍皓本人有什么看法,完全可以用這個時間來提問,我們有一個小時的時間。我覺得這種行為對人民大學主辦方和伍皓先生缺乏應有的尊重,這種行為也很令人費解。 法學專家:扔錢行為受憲法保護 針對此事,4月22日晚上,瀟湘晨報記者采訪了湘潭大學法學院教授歐愛民,他稱我國憲法規(guī)定公民有言論自由,而言論自由是指公民有通過口頭、書面、行為等途徑表達自己思想、觀點的權(quán)利。 歐愛民教授說,受憲法保障的言論類型很多,其中包括通過符號、行為等方式來表達思想觀點的言論,即象征性言論。而本案中網(wǎng)友行為就是象征性言論,屬于言論自由范圍,沒超出合理范疇,理應受到保護。 最后,歐愛民教授還說,雖然有人不欣賞網(wǎng)友這樣發(fā)表言論的方式,但不能干涉之,更不應“秋后算賬”。 專欄作家王小山:“換作我,就把錢撿起來捐給災區(qū)” 就此事,4月22日下午,瀟湘晨報記者采訪了專欄作家王小山。 瀟湘晨報:伍皓演講被扔錢,你怎么看? 王小山:我覺得這就是一種正常的抗議,或者說一種行為藝術(shù)。這不存在侮辱,并沒有身體接觸,也沒有侮辱性的語言。 瀟湘晨報:如果換作是你,你有什么反應? 王小山:我會把錢撿起來,數(shù)一數(shù),然后捐給災區(qū),皆大歡喜。 瀟湘晨報:有網(wǎng)友問你之前是不是說過伍皓言行不一,為什么? 王小山:我記得在云南大旱期間,伍皓在微博上說“云南會用好每一分錢”,我就說那就應該把善款的使用賬目公開一下,接受監(jiān)督。結(jié)果他就不說話了。我覺得他總是擺出一副腔調(diào),并沒有真正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