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夜,一對務工母子撿到萬元現金,兩小時尋到失主,不要報酬匆匆離去,甚至后來不愿張揚。日前,有一人也撿了萬元歸還失主,卻不愿意接受采訪,只因他要了失主幾百元的報酬。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不計報酬是高尚的,但接受報酬就該
受到譴責嗎? 法律缺失或者法律不完備時,我們強調道德的約束。社會正在走上法治的道路,當重金懸賞失物廣告越來越多,就要依靠法律來弘揚美德。目前,物權法草案中規(guī)定拾金而昧違法,歸還失物也有權索取報酬。 當然,除夕夜那對拾金不昧的母子,是最令人敬佩的。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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