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換身份證,卻被拒絕了!苯眨蟾廴2號14號樓居民王先生撥打早報熱線2888000反映說(右圖)。
 
; 王先生說,他住的是原大港三路鐵路宿舍樓。他發(fā)現(xiàn)自己1994年辦的身份證本月31日到期,就到泰山路派出所辦理新證,工作人員告訴他需要鐵路房管所開具房屋承租證明。他到紅宇房管所開了證明,卻發(fā)現(xiàn)房屋承租人寫的不是現(xiàn)戶主,即他母親的名字,而是已去世10多年的奶奶的名字。
因承租人和戶口本上的名字不一致,派出所拒絕為他辦理新身份證。去世的人怎么還能承租房子?帶著這個問題,記者與王先生一起來到房管所,工作人員回答:“新政策沒下來,我們只能按老檔案上的名字開證明。”
前日,記者就此問題采訪了青島鐵路分局房產(chǎn)處安處長。他稱,這片房子當時是給老職工住的,一直沒辦房產(chǎn)證。一些老職工去世后,留下來的房子要過戶給后代,可一個家庭往往有多個子女,給誰也成了難題。他們認為,只有通過公證才能決定房子的主人,但到公證處辦理手續(xù),因沒有房產(chǎn)證沒法辦理。
據(jù)王先生介紹,在他們院里類似這種情況的有30多戶、100多人。
這個問題何時能解決呢?安處長搖了搖頭沒有回答。
本報將繼續(xù)關(guān)注此事。記者湯志良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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