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女孩”,人們的印象便是一個“頭扎牛角小辮的十一二歲的小姑娘”。到了十四五歲,就不叫女孩而叫少女,十七八歲則是女青年了?墒牵@幾年來,“女孩”一詞開始不辨老幼地“風(fēng)風(fēng)火火闖九州”了。特別是近兩年,“女孩”一詞容量太大:從一兩歲的幼女到30歲的大齡女青年,都屬“女孩”一族,“女孩”幾乎占了國民總?cè)丝诘乃姆种。所以只要你放眼望去,滿街都是“女孩”。
“女孩”一詞,它的本意是:指不諳世事、天真爛漫、活蹦亂跳、不識愁滋味的低齡女童。一個“孩”字,限定它“未成年”。如果放寬界限,二十一二歲的女青年,你叫她“女孩”也未嘗不可,畢竟人家是從孩提時代剛剛走過來的,仍未脫“孩”氣?墒,有人卻將“女孩”一詞無限度地延伸,一直延伸到三十幾歲的女性(包括已婚少婦)也稱其為“女孩”。
某省電視臺就有個專為全國各地單身男女做媒的“玫瑰節(jié)目”,那一男一女兩名主持人,面對就座的男女嘉賓,不管男的已經(jīng)三十六七,女的三十開外,一律“男孩、女孩”地叫,叫得人渾身起雞皮疙瘩。我國人口平均壽命才70歲,生命之舟駛出一半旅程,還能稱其為“孩”嗎?尤其是當(dāng)筆者聽到那些二十八九的女嘉賓也滿口“我們女孩如何如何”時,就不由自主地如坐針氈。我國有句成語,叫做“三十而立”。人到三十歲,已成家立業(yè),是社會的棟梁,要為家庭為社會干出一番業(yè)績來,如果還自稱“女孩”不覺得很滑稽么?
有一回,我和本單位幾位未婚女士探討“女孩”一詞,她們見我極為反對濫用“女孩”,便紛紛責(zé)問我:“你說應(yīng)當(dāng)叫什么?”“可以叫姑娘,叫小姐,或者叫女人呀!”一位“女孩”對我進(jìn)行自衛(wèi)反擊:“姑娘一詞老土,早過時了;小姐也不能亂叫,誰知道你是坐臺小姐還是三陪小姐?女人更不宜,結(jié)了婚的才叫女人。”“照你這么說,只要沒結(jié)婚的女性都叫女孩?”“應(yīng)當(dāng)是這樣!蔽易プ(zhàn)機(jī),點(diǎn)其要害:“我的姨媽今年56歲了,至今未婚,那只能叫她老女孩了?”眾皆大笑。
“女孩”一詞,至今尚無權(quán)威人士給它下定義,不過,依筆者一孔之見,年近三十歲的女士們,無論婚否,最好不要自稱“我們女孩”,那就像年屆四十的劉德華、柯受良之輩,得了健忘癥般地高唱:“我們男孩子……”一樣,讓人聽了不舒服,翻腸倒胃!作者:方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