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目前,我市正開展清理整頓警用車輛專項行動,以徹底解決警用車輛在使用和管理上存在的突出問題,樹立政法機關的良好形象。此次行動將至9月底結束。
這次清理整頓的范圍包括各級公安、法院、檢察院、安全、司法等機關警用車輛。重點查糾和取締以下行為:民用號牌車輛或無牌無證車輛或退役警車,噴涂警車標志,安裝警燈、警報器的;警用車輛懸掛、放置非法定標志牌的;不符合警車使用范圍的單位和個人使用警車的;擅自將帶有警車標志的車輛轉賣給非政法機關和個人的;濫用警燈、警報器的;冒掛、轉借、挪用警用車輛號牌的;將公安專段民用號牌核發(fā)給經營單位和個體業(yè)戶等。
為保證這一專項行動的實施,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局有關領導和交警、督察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法院、檢察院、司法、安全等有關部門也組成專門工作班子,加大對有關違規(guī)違法行為的查糾和處罰力度,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戴謙夏濤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