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州消息廣東省電白縣人民法院6日上午對引起廣泛關注的電白高考舞弊案,作出一審宣判,六名被告被判處有期徒刑。據悉,這是全國首宗以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罪這個罪名判處的案件。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電白縣教育局副局長陳作達,原電白縣招生辦主任陳光,原電白縣招生辦副主任梁祿生,身為國家公務人員,對2000年電白縣高考招生考試工作嚴重不負責任,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發(fā)生高考舞弊事件,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經審理查明,陳作達等三名被告人,在負責2000年高考招生工作期間,沒有認真審核上報到招生辦的監(jiān)考員名單,且在收到反映高考舞弊舉報的情況下,沒有采取積極有效的打擊防范措施,致使聘用了不合格的監(jiān)考員在考室里答題并向考生傳送答案。陳作達、陳光還利用職務之便分別收受賄賂8萬元和3.5萬多元。原電白縣水東中學教師楊漢輝在監(jiān)考中,將答案復寫成4份,交給考生。他還在高考期間,叫其表弟在家中通過傳呼機向考生傳送答案,為考生作弊。楊漢輝為此非法收受考生家屬財物共計4400元。原電白縣第一中學英語教師王啟政、楊雄興用手提電話和傳呼機為考生作弊。案發(fā)后,二人主動投案自首,并退出全部贓款。(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