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消息38歲的湖北農(nóng)民黃明喜用金錢敲開金融大門,買通銀行職員,在長達五年時間里,騙取客戶數(shù)千萬元巨款。日前,黃明喜和兩名銀行職員(33歲的史紅軍、41歲的蔣華齡)在法庭上供述了聯(lián)手通過盜取客戶銀行預留印鑒復印件,先后共詐騙5500余萬元巨款的犯罪經(jīng)過。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以票據(jù)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將三人送上法庭。
1996年12月至1997年1月間,黃明喜以高息為誘餌,誘使一些公司將資金存入史紅軍任職的所在銀行。然后黃明喜私刻公司的印章,并偽造銀行信匯憑證,從一次數(shù)百萬元到一次上千萬元,共劃走這些公司資金5500萬元。(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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