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騙取外來求職者的信任,非法職介所的伎倆大致有以下幾種:一、一條信息介紹多人。有的單位在這里登記只需一個人,但職介所會介紹不知多少人去求職,不少外來打工者拿著介紹信前去求職時,聽到的卻是“已招滿了”的回答。二、過時信息仍在用。記者以一名打工者的身份在一家職介所找工作時,這家職介所的人員介紹了火車站附近的一家酒店,記者隨后和這家酒店聯(lián)系得知,招工信息是去年的,人早已招到了。三、虛假待遇欺騙人。在職介所的用工信息上是“月工資600-800元,管吃管住”。但當(dāng)打工者真的找到用工單位時,工資卻只有300至400元,職介所之所以將工資標(biāo)得較高,目的就是引人上鉤。四、用工信息真真假假。記者在暗訪時發(fā)現(xiàn),的確有一些用工單位主動到“職介所”找工人,而一些民工的確從這里找到了活,而且這些“職介所”的介紹范圍已經(jīng)擴(kuò)大到城陽、即墨、平度等地。非法職介所使出這些招數(shù),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從每個求職民工身上收取費(fèi)用。據(jù)了解,一名外地務(wù)工者在這里找工作時,要交上10元的報名費(fèi)和60元的中介費(fèi),有的給打工者開收據(jù),有的則不開。由于這些職介所都是三無單位(無《職業(yè)介紹許可證》、無《用工單位委托書》、無《職業(yè)介紹上崗證》),不須交各種稅、費(fèi),除了房租和電話費(fèi)外,剩下的錢就是他們的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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